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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4年教育资助工作正式启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西安市2014年教育资助工作正式启动,到10月31日结束。今年资助对象范围扩大,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也纳入教育资助范围,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尽快办理。

 
  ■资助范围
 
        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纳入救助
 
        记者获悉,今年起我市资助对象扩大为四类,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外,今年5月31日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其子女符合相关招生政策也可享受教育资助。
 
        具体资助条件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以及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资助标准
 
  本科生最高可获资助7000元
 
  我市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
 
  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资助3000元。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
 
  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据统计,我市民政部门去年共资助各类困难家庭学生3513名,发放助学金共计1751.4万元。
 
  新闻链接
 
  教育资助这样申请
 
        教育资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低收入家庭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由残联审核并做好认定工作。
 
        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计生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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