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振 实习生赵黄琛) 全市中小学生即将开学报到,昨日市教育局重申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政策,要求各学校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公办普高取消借读费
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
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择校费标准,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
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
义务段学校免学杂费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全部免收杂费,免收国家教科书目录内教科书费,取消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服务性收费仅有伙食费一项。代收费仅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每人每次40元。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含暂未被地方政府接收的事业单位附属学校),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
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免除学生学杂费。
服务性收费分别为伙食费、住宿费和自行车保管费。代收费分别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费和课本费。
公办园收费标准不变
全市幼儿园(含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别为保教费和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为伙食费1项,代收费共体检费和保险费2项。公办幼儿园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家长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www.xaedu.gov.cn)查询。发现教育乱收费行为,可向市物价局(电话:12358)和市教育局(电话:86525726)举报。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