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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要求: 中招录取“三个不得”

         本报讯 (记者 邓月娟 实习生 侯 颖)7月24日,西安市2013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西安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不得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不得私自圈定学生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
       录取将分两个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5日上午,将进行标准化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25日下午,进行国际课程班和语言课程班录取,大学附中(标准化高中)子女录取;26日进行标准化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录取;27日进行标准化高中择校生录取,重点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28日标准化高中、重点职业高中现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7月29日12时,将公布本批次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9日下午进行非标准化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大学附中(非标准化高中)子女录取;30日进行非标准化高中统招生录取;31日进行非标准化高中择校生录取,非重点职业高中统招生录取,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取;8月1日上午非标准化高中、非重点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现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8月1日12时,公布本批次录取结果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8月2日8时—18时,未被录取考生可进行网上征集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8月3日、4日进行征集志愿考生录取。
       此外,会上还要求,西安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于巧立名目、擅自设定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的学校,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将给予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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