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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要求:中小学不得开设特长班 严禁在职教师校外授课

《西安晚报》2013年4月2日(记者 刘振)题: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中小学不得开设特长班

      昨日,市教育局就规范学校教育收费发出通知,将严查义务教育学校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和向学生高收费行为。
     市教育局表示,要坚决制止义务教育“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重点查处饮水费、空调费、取暖费、延点费等不合理收费。严查义务教育段分设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实验班行为。坚决查处义务教育阶段设置奥赛班、提高班、培训班、特长班等特殊配置班级的行为。禁止开办“校中校”;严禁中小学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授课或参与社会上违规举办的“奥数、奥语”班代课等活动。
      市教育局同时要求,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计划生的20%以内,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三限”政策以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借读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新近颁布的取消借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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