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作为我市2012年十大惠民工程的“校车工程”目前进展顺利,由市政府采购的全市102辆校车将于10月底正式在阎良、长安、户县三地投入运营,将全面改善我市农村小学生上下学交通条件,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今年,市政府结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布状况、学生数量、公交线路设置及学生上下学路程等实际情况,确定在阎良区、长安区、户县等3区县先行进行校车试点,同时制定下发了校车工程试点方案。其运营模式采取委托国有公交公司承担校车服务工作。
目前,西安确定校车采购总数为102辆。其中阎良21辆、长安51辆、户县30辆。加上阎良前期投入运营的22辆校车,全市将有政府配置的校车124辆,惠及3个区县、36所学校、7390名学生。预计政府财政总投入将达到5238万元,其中购置车辆费用3378万元,年运营费用1860万元。
目前,我市已完成校车询价和定价工作,各运营公司已和生产企业签订校车采购合同,将确保102辆校车在10月底前全部交付使用。
据悉,在前期3区县试点的基础上,市政府计划近期采购第二批100辆校车,在灞桥、临潼、周至、蓝田、高陵5区县和沣东新城管委会继续推进校车试点工作,扩大校车覆盖范围。
全市目前共发放校车标牌269个,批准校车驾驶员226人。各级教育、公安等部门还加强了对全市782辆幼儿园校车和106辆义务教育学校校车共计888辆校车的安全检查。
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将校车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幼儿园进行年审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校车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及幼儿园暂缓年审,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将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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