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决定在全市未成年人中开展“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西安市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安排,开展本次活动。评选对象是西安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未就读的6至18岁未成年人,以个人名义参加评选,由当地社区(村、组)和街道办(乡镇)负责推荐评选。活动最终将评选出100名市级“文明小公民”,再推荐13人作为省级“文明小公民”。
“文明小公民”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中国共产党,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社会责任感、文明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的青少年。凡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值得学习的青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同时要求参评对象信守家庭美德,在家里做个好孩子;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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