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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4天想退学 校方称退学可以但学费不能退

据田先生说,9月11日,田金来到普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美容美发班学习,学制一学年,交了6600元学费,9月15日,田金打电话告诉他不适应学校环境,不想上了。

但当田先生来到渭南普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田金办理退学手续时,田金班主任张老师却告诉他,退学可以,但是学费不退。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渭南市普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该校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田金学的是短期培训,对此类学生,学校规定退学是不退学费的。说着该工作人员给记者看了渭南普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入学证书教学约定协议,协议中写道:“学生报名后(短期技能培训)不得再办退学,职业中专教育按有关规定办理,短期培训只适合有一定基础的学员。”

校长田润民告诉记者:“教育厅是有规定的,我们依照的是学校规定,已经有这么多优惠政策了,不退学费,谁来都不行。”

记者来到渭南市教育局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科,科长丁瑞祥告诉记者,关于学生退学退费问题,渭南现在执行的是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2005年发布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价行发[2005]148号文件发布。”

实施办法规定,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的1个月以内核退85%的学费、住宿费,此办法适用于所有民办院校。“对于此问题,学校做法确实欠妥,我们会进行监督。”丁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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