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对于不少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子女得返乡高考问题一直是件“麻烦事”。昨天(10月12日),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并连续五天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细则》,常住户口在陕满3年不再是参加高考的必要条件。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明确,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基本条件是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从事多年高中教育的代小妮老师,说去年她带的高三班级里有4分之一的学生都是随迁子女,即使临近大考,这些学生还要往返于就读学校和老家,一来二去的非常耽误学习。
代小妮:他们在考前就要回去,当地体检,还要填一些表,还报名,尤其是报名上,很多孩子浪费了时间,也肯定在情绪上有一些波动。
为了将这回调整详细信息传达给现在的学生们,代老师也是很细心的咨询相关内容。据了解,除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实施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
代小妮:我觉得他们很幸运,到2016年时候,这批孩子就不用向以前孩子那样来回跑,只要在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就应该能在陕西考了。
另外,《细则》对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考生在就读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详细内容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有意见建议可在10月12日至16日公告期内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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