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卫生人才急缺,医疗服务能力弱的现状,深入推进医改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日前,陕西决定从2013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10000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从编制、职称、工资、安家费、住房等方面给予优惠。
据悉,目前陕西省农村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不足城市一半,乡镇卫生院空编4600余个;全省执业(助理)医师中,县级医疗机构本科生平均只占17.58%,乡镇卫生院本科生仅占3.81%。当前基层卫生人才急缺,医疗服务能力弱,农民看病不方便,已成为制约陕西医改深入推进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陕西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突破口,出台《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从2013年起,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共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10000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应聘人员应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根据各县实际需求,省上每年下达招聘计划,优先考虑贫困县、山区县、医疗人才急缺县。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陕西对定向招聘人员从政策上充分给予优惠: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照7:3比例承担;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纳入县级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优先使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用先进后出的办法,必要时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到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有编有岗。
据了解,为确保定向招聘工作顺利实施,陕西5月底将在西安市举行首场招聘会,6月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集中的城市举行专场招聘会。
延伸阅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