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上认定备案,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以下地点领取证书(不得代领):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于11月20日(周二)~22日(周四)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领取,联系电话:87274558。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于11月20日(周二)~22日(周四)在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第八中学西隔壁,卫华巷15号)领取,联系电话:87515454。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于11月20日(周二)~21日(周三)在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东一路61号)领取,联系电话:87437327。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于11月20日(周二)在莲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大街305号)领取,联系电话:87638220。
领到证书后,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本人档案。目前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尚不能补办,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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