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0日,棠福学校和明珠中英文学校被交警扣留的黄色“长鼻子”校车在废旧车辆停车场内,格外显眼。
新车搁置废旧停车场
棠福学校是一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学生1500多名,99%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住所分散在广州城的各个角落,有1150名学生需要乘坐校车上下学,林嘉琪是其中之一。
今年9岁的林嘉琪,老家在汕头,3年前,跟随卖服装的父母来到广州。因公办学校不好进,父母又听说棠福学校的教学质量不错,还有校车直达家门口,就把她送进了棠福学校。
现在每天打车的林嘉琪天天问带她的老师张艳清:“张老师,我家附近打车太难了,早上有的时候要等20多分钟才能来一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跟以前一样坐校车上下学啊?”张艳清每次都只能搪塞:“快了,快了,再坚持几天。”
事实上,校车被扣以后,学校也一直在努力争取让学生尽快回归到有校车接送的正常生活,然而,努力争取的过程却一波三折。
9月13日,以为交两三百元罚款就可以提出校车的陈俊雄,拿着“绰绰有余”的1000元早早地来到天河区交警大队取号、排队。由于人太多,一直到下午两点多才叫到他的号,结果,警察告知的处罚让他瞠目结舌——“罚两万元并扣12分”。“什么?没搞错吧?那我以后都不能当校车司机啦?”陈俊雄一下子蒙了。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陈林、陈俊雄等人跑遍了天河区教育局、天河区交警大队、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并写了好几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得到的是“60天内给予回复”或等最新通知的答复,毫无实质性进展。
明珠中英文学校负责校车管理的政教主任周大新和学校校车队林队长也用尽了投诉、行政复议甚至上访等方法,没能取得任何成效。
“校车被扣一天,我们就紧张一天,损失也在一天天增加。”棠福学校校办主任黄泽方告诉记者,孩子们打的、坐公交太不安全了,已经有多名家长到学校来反映,要求学校尽快解决校车问题,有的甚至提出要把孩子转到其他学校读书。学校无奈之下做出决定,租用一家旅游公司的一辆旅游大巴接送学生,一天900元,这两天就能到位。校方表示,这样的代价,学校扛不了太久,至于这是否符合规定,他们也考虑不了那么多了。
“一天900元,一个月就要两万多元,还不如交两万元罚款,把被扣校车要回来算了。”是老老实实接受处罚早点提车,还是苦等仍是未知数的行政复议结果,学校很难做出选择。
10月10日,黄泽方与陈俊雄去天河区交警大队咨询被扣留的新校车有无退车或减轻处罚的可能。然而,苦苦等了两个多小时,负责为他们办事的警察也没有露面。记者表示想就新校车被扣的事情进行采访,该交警大队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中队长以没有上级批准、不能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中午12点多,通过被扣新校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黄泽方告诉记者被扣校车正停在位于离天河区交警大队约10公里远的一座天桥附近的停车场。
经过寻找确认,记者在广州市天河区护林路西段北边的一个废旧车辆停车场里看到了棠福学校被扣的那辆崭新的黄色“长鼻子”校车,车上专用停车信号臂、安全警报器、专用学童座椅、安全带、校车标志等一应俱全。在这辆车的前方,还停着明珠中英文学校的那辆被扣新校车。
记者看到,在这个满是废旧摩托车、报废汽车的停车场,这两辆新校车格外打眼,很容易辨认。
这么好的校车却不能正常使用,黄泽方怎么也想不通:“而那些可以坐七八十人,冬天冷、夏天热的旧校车却可以正常上路?”
拿不到牌照并非个例
陈林说,学校是冲着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了新校车标准的有关制定工作,相信他们生产的校车肯定没问题才购买的。而将校车出售给明珠中英文学校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部销售经理庹龙(化名)也说,自己卖给学校的3辆校车在质量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不存在不达标的情况。
庹龙告诉记者,今年5月以来,在广东,经他的手售出的金龙牌校车就有10多辆,全部卖给了民办小学或民办幼儿园。“这是因为,一方面,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很多学校不需要校车,而很多民办学校的学生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主,住得较为分散,学校不得不使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另一方面,就算公办学校需要买校车,他们也是有政府补贴的,所以他们买的都是四五十万元的高端校车,而民办学校迫于财力有限,一般只买价值一二十万元的校车。”庹龙说,“当然这一二十万元的新校车一样都是对照新国标生产的,质量肯定是过硬的、有保障的。”然而,这10多辆新校车至今没有一辆上好了牌照。
不仅在广州,珠海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当地车管所对买了新校车的学校表示,“哪怕今年给新校车上牌了,也不能保证明年这辆车能过得了年审”。学校没办法,只好毁约赔付违约金把车退了。庹龙向记者说完这个他亲自经手的案例后坦言,这已是他们今年碰到的第二个要求退车的例子了。
庹龙分析,之所以这么多新校车上不了牌照,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地方层面推行起来受到了阻碍。
记者了解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8月6日,教育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要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9月15日前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要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提出的要求。而广东省至今也没有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据了解,目前全国部分省份已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如《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就于8月29日正式实施。记者在此《规定》第六条中看到,本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一般不使用校车;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因接送学生上下学需要配备校车的,可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并附有详细的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要求。该市还对小学生的专业校车设定了一年的过渡期。
那么,在广东省、广州市均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之前的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广州市天河区交警大队扣留学校的新校车不免让人产生疑惑:是应该把让孩子有车可坐放第一位,还是把一味处罚、扣车放第一位?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学校
“学校急着用校车,我们总不能干等吧。”抱着试一试的心态,10月10日下午4点左右,黄泽方和陈俊雄再次来到天河区交警大队咨询,办事的警察告诉他们,现在只需交两万元罚款就行了,驾驶员不用扣12分了。
这位警察并没有解释为什么处罚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煎熬,黄泽方和陈俊雄已经开始觉得,这样的处罚方式对他们来说尽管还是很重,但相比之前还要扣12分,已经算是可以忍痛接受了,因为他们实在经不起折腾了。
事实上,他们也心知肚明,哪怕这次真的交了两万元罚款,哪怕这次真的把车要回来了,他们还是未必能办到校车牌照。
黄泽方觉得学校很冤:“学校花钱买校车,去车管所上牌却被告知不符合新要求,而车管所又拿不出写了新标准的文件,可车子是厂家生产的,生产车子的厂家还参与了校车相关标准的一些制定工作,而最终受罪的却只有学校,按理学校是花钱买服务的,最终怎就成了唯一需要承担责任的一方了?”
虽然感觉委屈,但怀揣着提出新校车的希望,10月11日上午,黄泽方和陈俊雄从学校财务处领了两万元,再次来到天河区交警大队。然而,希望再一次落空。负责给他们办事的值班警察查阅了电脑后告诉他们,因为学校向广州市公安局申请了行政复议,有关这辆新校车的所有材料都已转至市公安局,天河区交警大队暂时已经不能处理了。
事到如今,除了等待,棠福学校和明珠中英文学校的校车管理人员几乎再没有其他能做的努力了。
天河区教育局负责校车管理工作的思政科科长王丹表示,从反映上来的情况看,学校是比较无辜的,因为她这里至今没有收到广东省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而车管所却可以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新校车上牌。“我们已经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工作,包括出具相关证明、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与交警部门沟通协商等,可交警部门就是不放车。我们现在也没有任何办法。”
广州市教育局负责校车管理工作的副调研员谭育宁也说,校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市教育局在其中只能起到沟通协调作用,在地方校车管理办法细则出台之前,关键是要看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具体处理办法。
对于当前的校车困境,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坦言:“不仅是校车的标准高,校车上牌程序之复杂、烦琐也令人害怕,为校车办个正式‘身份’怎么就那么困难。”
而庹龙则表示,国家对校车标准的要求再高也不过分,因为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作为校车生产销售商,他们非常理解这一点。但是,相关要求要明确要具体,“有的标准含糊其词,我们总不能去瞎猜吧”,而且程序上也应该明晰。
陈林认为,全国生产校车的厂商就那么屈指可数的几家,校车管理部门跟他们协商好,要他们在校车出厂前就去进行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不准卖给学校,学校承担的风险就小多了。
周大新说,校车的硬件质量是基础,校车管理质量才是关键。他认为,现阶段交警队应该把校车还给学校,新校车如果真有细枝末节的瑕疵,可设置一定的整改期,要学校尽快整改,并通过加强管理来提高校车服务质量。
谭育宁告诉记者,近期,广州市教育局将会联合多个部门给辖区内的学校下发正式通知,要求其按照正式下发的通知要求来改进现有校车并据此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正式通知改进后,就一定能办到校车牌照吗?谭育宁给出的答复是:“不敢打100%的保票,因为最终为校车上牌照的是车管所,他们说能上才能上。”
10月11日下午3点,本报编辑部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盖有公章、列有采访提纲的采访函,请其给予答复,该市公安局收到采访函后,截至记者发稿前也未给予任何回复。记者连续多天多次拨打该市公安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新校车何时才能回归学校?学生坐公交、打的上下学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我们不得而知。然而,新校车的问题还未解决,另一个问题已经让陈林、周大新以及其他一些学校的校车管理者感到很头疼——旧校车怎么办?连新买的、校方自认为足够满足新校车标准要求的校车都上不了牌照,用了多年的旧校车以后过年检年审岂不更难?
广州市天河区天娇中英文学校后勤部门的王主任已经尝到了苦头,自7月以来,为给学校一辆校车过年审,他费尽了心思,“车管所今天说这儿不合格,改正后再去时,他们又说那儿不合格,可广州市能改装校车的修理厂并不多,有的改装技术活,跑遍了大半个广州城也找不到能接活的修理厂”。这样的校车,天娇中英文学校一共有7辆,陈林所在的学校有8辆,周大新所在的学校有20多辆,而天河区、广州市、广东省甚至全国有更多这样的校车……
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不久前曾针对校车办不了牌照问题做出回应,各地要按照“既要保障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坐”的原则做好过渡期的各项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合理设定过渡期。有必要提供校车服务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制订校车服务方案。即使在省级政府出台实施方案之前,也要依据《条例》的规定,保障当前学生坐安全车上下学。
【观点】
校车上路亟须健全共同治理机制
■夏学銮
旧校车因为达不到安全要求不能上路,新校车却因为上不了牌照同样上不了路。这样,受到侵害的是有乘校车需求的学生利益,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解决这一难题,除了各地应尽快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让校车上牌、上路有法可依,还应该在提高工作效率、让政策得以落实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笔者看来,校车上路难的症结之一就在于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甚至推诿责任。这一症结的解决对于破解校车上牌难、上路难问题有重要意义。对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马拉松工作群体。即在一段时间内,在一个封闭性的工作群体中集中处理校车上路问题。具体来讲,由地区政府牵头,吸纳交通局、教育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校车上路问题工作组,专门解决校车上路问题。工作组拟采取相对短会议而言时间较长的马拉松群体形式,找一个远离市区的安静地方封闭起来进行商讨。第一阶段,认识校车制度的意义;第二阶段,分析问题症结所在;第三阶段,寻找解决办法。马拉松群体工作方式一般为3天、6天、10天不等,以问题解决为目标,参与者采取公平正义原则,以求校车上路问题被实事求是地解决。
第二,利用社会治理机制。把有关单位的关键人员组成社会治理复合体,采用伙伴关系机制,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共同治理校车上牌难、上路难问题。这样,原来还是竞争关系的单位现在变成相互合作的伙伴。有的城市就是利用这种社会机制解决了许多社会治理难题,例如杭州西湖周边社会环境治理委员会、运河两岸人文环境建设委员会就是这样的社会复合体。参加社会复合体的人员有相关方面的领导、施工方代表、专家代表、社区代表、群众代表等,最重要的是要有投资方代表。把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有人出人、有智出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组建社会复合体的成功经验值得学习,不是照搬它的具体做法,而是学习它解决问题的社会治理精神。
第三,进行大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如铜陵模式证明:解散区下属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把其功能重新整合,人员下放到大社区重新分配,社区结构重设、人员岗位重组,这是提高区行政人员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因此,若能将区部门和街道一级管理部门撤销,由区部门的“八龙治水”改为大社区的“一龙统治”,将大大有利于提高解决校车上路问题的效率。(作者系北京大学教授)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