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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3年素质教育高峰论坛及开展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相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市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激励全市教师树立素质教育创新理念,提高素质教育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素质教育高峰论坛及开展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素质教育高峰论坛主题、时间及参加人员

(一)论坛主题:创新与责任

(二)论坛时间:2013年12月10日(暂定)

(三)论坛参加人员:

1.邀请国内教育专家2名、知名社会人士1名;

2.西安市2013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

3.西安市教育行政管理干部、教育科研和教研人员,中小学(含职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家长;

4.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士。

二、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评选范围、推荐方式、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范围:凡西安市连续执教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中小学(含职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现任专职教师均可推荐。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见附件),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正式推荐人选。各区县教育局按照评选条件对本区县各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分学段确定4名推荐人选(小学、初中、职校、高中各1名)。市教育局各相关直属单位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及教育政策、法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有团结合作精神,为人师表,重视、关心学生的终生成长,能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2.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及时学习和了解国内外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教学实践坚持和秉承以人为本,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在教学中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勤于钻研教学技能,勇于创新教学方法。

3.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创新出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模式或教学案例;在新课程理念下成功进行课堂教学改革,讲授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能因人因材施教,大幅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学生综合素质高。

4.具有过硬的创新意志品质,善于学习、积累、总结、反思,敢于质疑、否定、突破、创新,能用发展的思路对教学现状经常进行反思,并不断突破前人,有所创新。

5.有较强的素质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最近三年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价值;能将本人的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加以理论升华,出版有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相关文章,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

(四)推荐材料

1.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电子版可从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xaedu.gov.cn下载)。

2.素质教育创新成果材料。被推荐者应提交素质教育创新成果材料,同时附相关的科研成果(专著、论文)原件或绩效证明材料。

3.音像资料。被推荐者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资料(DVD或VCD光盘),主要阐释申报理由和开展素质教育创新实践的简要说明。

4.素质教育创新实践性案例论文。被推荐者应提供反映本人素质教育创新实践探索的案例性论文一篇。要求语言简洁,内容详实,字数在3000字以内。

(四)评选工作

市教育局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和答辩评审两个环节,最终确定10名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及40名提名奖人选,从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中评选3-5名在素质教育高峰论坛中发言。发言者需准备ppt演示文稿。同时,择优将获奖者论文予以结集成册。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各相关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标准、认真履行程序,做好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评选出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实绩的素质教育创新人物。

2.本次人物评选和论坛举办工作的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区县和直属单位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资料上报。

 

联系人:王珍        

联系方式86786587   15029096778

邮箱:835691744@qq.com

 

附件: 西安市年度素质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

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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