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发〔2012〕578号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近年来,随着教育信息化工作快速推进,我市涌现出了一批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2.单位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制度完善、保障有力,能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
3.专职教育信息化管理及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信息化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单位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应用及维护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2.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在本单位及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承担相关科研课题,成果丰富,并在指导实践工作中效果明显。
三、评选办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要依据评选参照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得分高于80分方可填写《先进集体评审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
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评审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及相关证明。
各区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见附件4,各直属院校(单位)可自行申报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个人1名。
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区县、直属院校(单位)上报评优推荐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实际,择优确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精心组织,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以上,做到推荐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单位上报的评审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附件请登陆西安教育网下载。
联系人:杨佳妮 电话:87262058
邮箱:xiandianjiao@126.com
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邮编:710018
附件:1.2012年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参照表
2.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4.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县报送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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