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现教发[2012]16号 西安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关于评选2012年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电教中心、沣东新城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2012年,我市教育信息化步伐不断推进,信息化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推广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2012年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电教中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有关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2.单位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制度完善、保障有力,能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
3.专职教育信息化管理及技术队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方面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信息化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在单位信息化规划、管理、环境建设、资源建设、应用及维护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2.思想上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是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带头人,在本单位及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承担相关科研课题,成果丰富,并在指导实践工作中效果明显。
三、评选办法
1.各区县电教中心要依据评估细则(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将自评得分表(附件2)和自查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及其他辅助说明书面材料于
2.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要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3),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
3.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评审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及相关证明。
各区县电教中心负责评选与推荐本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5个和先进个人5名,各直属院校(单位)可自行申报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1名。
四、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做到推荐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单位上报的评审表和材料一式两份,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联系人:杨佳妮 电话:87262058
电子邮箱:xiandianjiao@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18
附件:
1.西安市区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2.西安市区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评估细则(自评得分表)
3.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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